溫州市工業(yè)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1期專業(yè)技術崗位(勞務派遣形式)招聘公告
溫州市工業(yè)設計院有限公司為溫州設計集團下屬國有企業(yè),成立于1984年。因工作需要,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具體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三)心理素質良好,身體健康,無精神疾病史。
二、招聘崗位需求
詳見《溫州市工業(yè)設計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1期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勞務派遣形式)一覽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登記報名:應聘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執(zhí)業(yè)證書等其他相關證書和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等報名資料到公司綜合管理部部填寫應聘表格。
(二)報名時間: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此次崗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30日24:00。具體請關注溫州市工業(yè)設計院有限公司官網(http://pzpovri.cn/)的招聘公告。
(三)咨詢電話:0577-88891108。
(四)現場報名地址:溫州市鹿城區(qū)垟兒路71號305室。
(五)資格審查:工業(yè)院綜合管理部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專業(yè)技術崗位因應聘人員數量有限,難以形成專業(yè)內競爭的,按照緊缺型人才崗位招聘要求進行,即對其開考的報名人數和招聘崗位比例不作硬性要求。
四、考試考核辦法
(一)考試。招聘采取總分排名法,滿分100分,綜合能力面試為90分,資歷評價10分(資歷評分由公司根據資歷評價辦法進行打分詳見附件二)。根據最終成績高低擇優(yōu)錄取,崗位招滿即止。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均不予以錄用。
(二)政審。對擬錄用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復核資格審查。
(三)體檢。結合政審情況,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交公司支委會,經會議討論通過后,于公司內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上報集團綜合管理部備案。公示期間,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集團綜合管理部要求安排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參照最新的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進行)。
(四)入職。經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且體檢合格人員,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發(fā)放通知書,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面試時間、地點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通知。
(二)專業(yè)匹配參照《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目錄》對應的學科門類專業(yè)進行審查。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yè)或各高校新設專業(yè),與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相近似的,由應聘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公司本著“相近、相似”和“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yè)條件審核,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從寬認定。
(三)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四)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應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在面試、政審、公示、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不符合要求或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放棄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崗等出現空缺,經支委會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按該崗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面試合格者中依次進行。
(六)請應聘人員務必準確填寫聯系電話并保持通信通暢。
溫州市工業(yè)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溫州市工業(yè)設計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1期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勞務派遣形式)一覽表》 | ||||||||||||||
具體崗位 | 崗位要求 | |||||||||||||
非應屆 | 應屆(2021年,含擇業(yè)期) | |||||||||||||
招聘人數 | 出生年限 | 性別 | 學歷 | 戶籍 | 專業(yè)要求 | 用工形式 | 備注 | 招聘人數 | 性別 | 學歷 | 戶籍 | 專業(yè)要求 | 備注 | |
1 建筑設計 | 1 | 1993年1月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建筑學 | 勞務派遣 | 1、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造價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2、助理工程師者優(yōu)先 | / | / | / | / | / | / |
附件二
溫州市工業(yè)設計院有限公司
資歷評價辦法(10分)
(1)學歷學位評分:
1、具有全日制本科得1分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得3分;
3、具有研究生學歷學歷得5分;
備注:以上學歷就最高級別計分,不得重復計分。
(2)職業(yè)資格評分:
1、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得1分
2、具有工程師職稱證書得3分
3、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或國家注冊建筑工程師資格證書得5分。